哈尔滨义利实业有限公司 2021年2季度环境行为报告书
哈尔滨义利实业有限公司
2021年2季度环境行为报告书
2020年7月10日
一、基础信息
企业名称 | 哈尔滨义利实业有限公司 |
法人代表 | 陈栋 |
所属行业 | 屠宰及肉类加工,热力生产和供应 |
地理位置 | 经度126°35′4.24" 纬度45°53′29.40" |
本季度生产天数 | 91天 |
自行监测方式 | 全天自动在线监测、手工监测 |
联系方式 | 0451-57351088/ 18345397599 |
联系人 | 杨兴龙 |
二、污水处理站运行情况
主要污染物名称 | 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 |
出水标准 | 国家二级排放标准(COD120mg/L、氨氮25mg/L、总磷3mg/L、总氮20mg/L) |
工艺流程 | 见图1 |
主要工艺单元 | 化粪池、水解酸化池、生化池等 |
主要设备 | 捞毛微滤机、汽浮、曝气风机、污泥压缩等设备 |
排放口名称、数量及位置 | 综合污水排放口(1个),厂区东侧,图2 |
自动监测设备名称 | 江苏博克斯氨氮(DH311N1)、总磷(DH312P1)、总氮(DH313TN),美国哈希COD(DH310C1) |
排放浓度 | COD20.1mg/L、氨氮10.43mg/L、总磷1.43mg/L、总氮8.81mg/L |
排放总量 | COD370KG、氨氮192KG、总磷26.32KG、总氮162.17KG |
超标情况 | 无 |
污染物排放去向 | 达标废水排入利民开发区地下排水管网进入利民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图1 工艺流程图
图2 公司卫星地图
三、环境保护措施
1.水污染物排放监测
(1)监测点位:进水化粪池内,出水在线监测旁,系统内主要指标设于生化池上
(2)监测指标:
在线自动监测:COD、PH值、氨氮、总磷、总氮
委托检测:
污水处理厂总排口:BOD5、悬浮物、大肠菌类、动植物油
(3)监测频次:
①在线自动监测: COD、PH值、氨氮、总氮、总磷等指标连续监测。
②委托检测:委托检测项目季度一次。
(4)执行排放标准及其限值
污染源类型 | 污染物 | 单位 | 标准限值 | 标准来源 |
废 水 | pH值 | 无量纲 | 6.0~8.5 |
《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中的一级标准 |
SS | mg/L | 120 | ||
COD | mg/L | 120 | ||
BOD5 | mg/L | 60 | ||
NH3-N | mg/L | 25 | ||
动植物油 | mg/L | 20 | ||
大肠菌群数 | 个/L | 10000 |
2. 废气排放监测
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锅炉烟气和化制间化制产生的废气。锅炉房内现在有2台2t/h燃气蒸汽锅炉,锅炉烟气通过排气筒排放。化制间安装有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委托检测:
(1)锅炉废气:氮氧化物每月检测一次,颗粒物、二氧化硫、林格曼黑度每年检测一次.
(2)化制废气:非甲烷总烃每半年一次。
执行排放标准及其限值:
污染源类型 | 污染物 | 单位 | 标准限值 | 标准来源 |
锅炉废气 | 氮氧化物 | mg/Nm3 | 200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 |
颗粒物 | mg/Nm3 | 20 | ||
二氧化硫 | mg/Nm3 | 50 | ||
林格曼黑度 | 级 | 1 | ||
化制废气 | 非甲烷总烃 | kg/h | 12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3. 噪声排放信息
生产工艺及附属设备中潜在噪声污染源主要有风机、水泵、制冷压缩机等。对风机、水泵采取隔声降噪处理,并且封闭在房内;对制冷压缩机采取基础减振和加装弹性元件措施;对生产设备进行基础减振,在其基座与地面间加装弹性元件,并且全部至于封闭车间之内。执行排放标准及其限值:《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4、固体废弃物排放信息
公司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固体废物有猪血、猪粪和生活垃圾。猪血外卖出售,猪粪和生活垃圾由区环保局指定的垃圾中转站统一处理。
四、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哈尔滨义利实业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开展了环境风险评估、应急资源调查,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经专家评审后,由我公司总经理签发后下发执行,并已报区环保局备案。开业至今,我厂未发生过突发环境事件。
五、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哈尔滨义利实业有限公司于2003年3月委托哈尔滨工业大学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国环评证甲字第1702号)。补办环境影响报告书由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于2003年5月16日批复,审批文号:哈环复字[2003]36号;由黑龙江省环保厅于2012年11月28日验收,批复文号:黑环验[2012]158号。
哈尔滨义利实业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取得《排污许可证》,编号:912301117029068942001R。
六、企业信息公开情况
1、 对外公布方式
哈尔滨市环保网(http://www.hrbhbj.gov.cn/)及对外网站、报纸、广播、电视等。
2、公布内容
企业基本情况、自行监测方案、自行监测结果(监测点位、监测时间、污染物种类及浓度、标准限值、达标情况、超标倍数;污染物排放方式及排放去向)、未开展自行监测的原因、污染源年度监测报告。
3、公布时限
(1)自动监测结果
自动监测数据实时公布监测结果(废气自动监测设备为每1小时均值,废水自动监测设备为每2小时均值)。
(2)手工监测结果
手工监测结果应于每次监测完的次日公布。
(3)年度报告
每年1月底前公布上年度自行监测年度报告。
七、自行监测方案
我公司编制的自行监测方案,在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上对外公开,并认真落实执行。
哈尔滨义利实业有限公司
2021年2季度环境行为报告书
2020年7月10日
一、基础信息
企业名称 | 哈尔滨义利实业有限公司 |
法人代表 | 陈栋 |
所属行业 | 屠宰及肉类加工,热力生产和供应 |
地理位置 | 经度126°35′4.24" 纬度45°53′29.40" |
本季度生产天数 | 91天 |
自行监测方式 | 全天自动在线监测、手工监测 |
联系方式 | 0451-57351088/ 18345397599 |
联系人 | 杨兴龙 |
二、污水处理站运行情况
主要污染物名称 | 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 |
出水标准 | 国家二级排放标准(COD120mg/L、氨氮25mg/L、总磷3mg/L、总氮20mg/L) |
工艺流程 | 见图1 |
主要工艺单元 | 化粪池、水解酸化池、生化池等 |
主要设备 | 捞毛微滤机、汽浮、曝气风机、污泥压缩等设备 |
排放口名称、数量及位置 | 综合污水排放口(1个),厂区东侧,图2 |
自动监测设备名称 | 江苏博克斯氨氮(DH311N1)、总磷(DH312P1)、总氮(DH313TN),美国哈希COD(DH310C1) |
排放浓度 | COD20.1mg/L、氨氮10.43mg/L、总磷1.43mg/L、总氮8.81mg/L |
排放总量 | COD370KG、氨氮192KG、总磷26.32KG、总氮162.17KG |
超标情况 | 无 |
污染物排放去向 | 达标废水排入利民开发区地下排水管网进入利民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图1 工艺流程图
图2 公司卫星地图
三、环境保护措施
1.水污染物排放监测
(1)监测点位:进水化粪池内,出水在线监测旁,系统内主要指标设于生化池上
(2)监测指标:
在线自动监测:COD、PH值、氨氮、总磷、总氮
委托检测:
污水处理厂总排口:BOD5、悬浮物、大肠菌类、动植物油
(3)监测频次:
①在线自动监测: COD、PH值、氨氮、总氮、总磷等指标连续监测。
②委托检测:委托检测项目季度一次。
(4)执行排放标准及其限值
污染源类型 | 污染物 | 单位 | 标准限值 | 标准来源 |
废 水 | pH值 | 无量纲 | 6.0~8.5 |
《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中的一级标准 |
SS | mg/L | 120 | ||
COD | mg/L | 120 | ||
BOD5 | mg/L | 60 | ||
NH3-N | mg/L | 25 | ||
动植物油 | mg/L | 20 | ||
大肠菌群数 | 个/L | 10000 |
2. 废气排放监测
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锅炉烟气和化制间化制产生的废气。锅炉房内现在有2台2t/h燃气蒸汽锅炉,锅炉烟气通过排气筒排放。化制间安装有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委托检测:
(1)锅炉废气:氮氧化物每月检测一次,颗粒物、二氧化硫、林格曼黑度每年检测一次.
(2)化制废气:非甲烷总烃每半年一次。
执行排放标准及其限值:
污染源类型 | 污染物 | 单位 | 标准限值 | 标准来源 |
锅炉废气 | 氮氧化物 | mg/Nm3 | 200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 |
颗粒物 | mg/Nm3 | 20 | ||
二氧化硫 | mg/Nm3 | 50 | ||
林格曼黑度 | 级 | 1 | ||
化制废气 | 非甲烷总烃 | kg/h | 12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3. 噪声排放信息
生产工艺及附属设备中潜在噪声污染源主要有风机、水泵、制冷压缩机等。对风机、水泵采取隔声降噪处理,并且封闭在房内;对制冷压缩机采取基础减振和加装弹性元件措施;对生产设备进行基础减振,在其基座与地面间加装弹性元件,并且全部至于封闭车间之内。执行排放标准及其限值:《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4、固体废弃物排放信息
公司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固体废物有猪血、猪粪和生活垃圾。猪血外卖出售,猪粪和生活垃圾由区环保局指定的垃圾中转站统一处理。
四、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哈尔滨义利实业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开展了环境风险评估、应急资源调查,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经专家评审后,由我公司总经理签发后下发执行,并已报区环保局备案。开业至今,我厂未发生过突发环境事件。
五、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哈尔滨义利实业有限公司于2003年3月委托哈尔滨工业大学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国环评证甲字第1702号)。补办环境影响报告书由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于2003年5月16日批复,审批文号:哈环复字[2003]36号;由黑龙江省环保厅于2012年11月28日验收,批复文号:黑环验[2012]158号。
哈尔滨义利实业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取得《排污许可证》,编号:912301117029068942001R。
六、企业信息公开情况
1、 对外公布方式
哈尔滨市环保网(http://www.hrbhbj.gov.cn/)及对外网站、报纸、广播、电视等。
2、公布内容
企业基本情况、自行监测方案、自行监测结果(监测点位、监测时间、污染物种类及浓度、标准限值、达标情况、超标倍数;污染物排放方式及排放去向)、未开展自行监测的原因、污染源年度监测报告。
3、公布时限
(1)自动监测结果
自动监测数据实时公布监测结果(废气自动监测设备为每1小时均值,废水自动监测设备为每2小时均值)。
(2)手工监测结果
手工监测结果应于每次监测完的次日公布。
(3)年度报告
每年1月底前公布上年度自行监测年度报告。
七、自行监测方案
我公司编制的自行监测方案,在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上对外公开,并认真落实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