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头种猪场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1000头种猪场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报批稿)
建设单位:四川御咖牧业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四川涪圣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8月 四川·绵阳
1000头种猪场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责任页
(四川涪圣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职责 | 姓 名 | 职称 | ||
批准 | 陈代容 |
| 公司法人 | |
核定 | 张晓艳 |
| 副总经理 | |
审查 | 张峻岭 |
| 高级工程师 | |
校核 | 黄建明 |
| 工程师 | |
编写 | 项目概况、项目水土保持评价、水土保持措施 | 杨清青 |
| 工程师 |
综合说明、水土流失分析与调查 | 黄仕奎 |
| 工程师 | |
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投资概算及效益分析 | 曾明红 |
| 工程师 | |
水土保持管理 | 李建武 |
| 工程师 |
1000头种猪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项目概况 | 位置 | 绵阳市三台县老马镇(原光辉镇严坪村1队、黎阁村7队、11队) | ||||||||||||
建设内容 | 新建各类圈舍12510㎡、配套用房1000㎡以及污水处理设施、道路、沟渠等附属设施。 | |||||||||||||
建设性质 | 新建 | 总投资(万元) | 4000 | |||||||||||
土建投资(万元) | 2250 | 占地面积(hm2) | 永久:0 | |||||||||||
临时:3.61 | ||||||||||||||
动工时间 | 2017年11月 | 完工时间 | 2018年07月 | |||||||||||
土石方(m3) | 挖方 | 填方 | 借方 | 余(弃)方 | ||||||||||
2.11 | 2.11 | 0 | 0 | |||||||||||
取土(石、砂)场 | 无 | |||||||||||||
弃土(石、砂)场 | 无 | |||||||||||||
项目区概况 | 涉及重点防治区情况 | 嘉陵江及沱江中下游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 地貌类型 | 丘陵 | ||||||||||
原地貌土壤侵蚀模数[t/(km2.a)] | 1180 | 容许土壤流失量数[t/(km2.a)] | 500 | |||||||||||
项目选址(线)水土保持评价 | 本工程建设未涉及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中的水土保持监测站点和重点试验区,未涉及重要江河湖泊的饮用水源区,未涉及水功能一级区,工程的建设不存在制约性因素。 | |||||||||||||
调查水土流失总量 | 85.17 | |||||||||||||
防治责任范围(hm2) | 3.61 | |||||||||||||
防治标准等级及目标 | 防治标准等级 | 西南紫色土区一级 |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97%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1 | |||||||||||
渣土防护率(%) | 92% | 表土保护率(%) | / |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97% | 林草覆盖率(%) | 7% | |||||||||||
水土保持措施 | 一、建构筑工程区 主体已实施: 浆砌砖排水沟:项目实施浆砌砖排水沟1300m,排水沟净空断面尺寸为0.40×0.50m,实施时段为建构筑物主体工程实施时段。 二、道路、附属设施及其他硬化工程区 主体已实施: 撒播草籽:对于该区平整回填造成的土质边坡和裸露地表在施工末期进行撒播草籽,已撒播草籽约0.25hm2。 | |||||||||||||
水土保持投资估算(万元) | 工程措施 | 18.85 | 植物措施 | 0.05 | ||||||||||
临时措施 | / | 水土保持补偿费 | 4.70 | |||||||||||
独立费用 | 科研勘测设计费 | 5.82 | ||||||||||||
竣工验收技术评估费 | 5.50 | |||||||||||||
经济技术咨询费 | 0.50 | |||||||||||||
总费用 | 35.42 | |||||||||||||
编制单位 | 四川涪圣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 | 四川御咖牧业有限公司 | |||||||||||
法人代表及电话 | 陈代容 | 法人代表及电话 | 冯光德 | |||||||||||
地址 | 绵阳市临园路东段68号富临大都会7栋3单元23楼 | 地址 | 三台县潼川镇新西外街88号 | |||||||||||
邮编 | 621000 | 邮编 | 621100 | |||||||||||
联系人及电话 | 杨清青/13438821841 | 联系人及电话 | 那通跃/13508128855 | |||||||||||
电子邮箱 | 724375237@qq.com | 电子邮箱 | ||||||||||||
传真 | 0816-2229593 | 传真 | 0816-2821864 |
目录
附件:
附件1 备案表
附件2 委托书
附图:
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三台县水系图
附图3 三台县土壤侵蚀分布图
附图4 项目总平布置图
1综合说明
1.1项目简况
1.1.1项目基本情况
四川御咖牧业有限公司1000头种猪场项目位于绵阳市三台县老马镇(原光辉镇严坪村1队、黎阁村7队、11队),经纬度坐标为:N 31°17′22.00″,E105°2′46.11″,为新建建设类项目,主要新建各类圈舍12954.7㎡、配套用房1356.2㎡、污水暂存池及污水处理区2729.3m2以及道路、沟渠、硬化地面等附属设施。
本项目土石方开挖总量约2.11万m³,土石方回填总量2.11万m³,无永久弃方。
本项目占地面积共计3.61hm2,均为临时占地,占地类型主要为林地、耕地和其他土地。
建设工期:本项目已于2017年11月开工,已于2018年7月完工,总工期8月。
项目总投资为4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约2250万元,资金全部来源建设单位自筹。
1.1.2 项目前期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11月27日,项目进行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备案号:川投资备【2017-510722-03-03-231304】FGQB-0345号,备案机关:三台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于2017年11月开工建设,于2018年7月完工,建设工期8个月。
2020年8月初,受建设单位委托,四川涪圣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负责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编制工作。我公司在接受编制任务后,按照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程序,在认真研究相关主体设计资料基础上,组织有关人员收集工程现场照片,到有关部门调查收集了项目地区的自然、社会环境及水土流失现状的基础资料。参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编制大纲,于2020年8月下旬完成了《1000头种猪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送审稿)。2020年8月底经专家审查并修改后完成《1000头种猪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报批稿)。
1.1.3 自然简况
工程主要为丘陵地貌,邻近涪江。工程沿线通过地段主要为丘陵与沟谷相间的地貌形态,其微丘陵地貌包括浅丘斜坡、斜坡台地及丘间洼地等,河谷地貌主要为Ⅰ级阶地。工程沿线地面高程为460.78~332.90m,相对高差127.88m。
工程区属亚热带季风气候,据三台县气象站历年观测资料,区内多年平均降水量882.2mm,多年平均气温16.7℃,极端最高37.7℃,极端最低-6.8℃,多年平均相对湿度79%,历年最小相对湿度9%,多年平均蒸发量1127.0mm(500px口径蒸发皿观测值),多年平均风速1.2m/s,历年最大风速21.0m/s、相应风向NE。多年平均日照数1368.5h。
涪江属嘉陵江右岸地的一级支流,发源于岷山东麓三舍驿的红星崖。自西北向东南流经平武、江油、绵阳、三台、射洪、绵阳、潼南至合川汇入嘉陵江。干流全长675km,流域面积36272km2,形状呈西北~东南向的狭长型,河口多年平均流量588m³/s,多年平均径流量为185.57亿m³。
项目区内大部分地方为黄壤,系侏罗纪、白垩纪紫色砂岩、泥岩风化而成。该土壤内富含钾、磷、钙、镁、铁、锰等元素,土质风化度低,土壤发育浅,肥力高,是分布面积最广的土壤之一。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区土层厚度多分布在20-1500px之间,土壤表层多表现为为浅黑色。工程区地表土壤类型以黄壤土为主。
项目区属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区,目前工程建设区植被类型较为简单,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区植被境内植物主要有常绿针叶树马尾松,落叶阔叶树麻栎、桤木、泡桐、杨、刺槐等,珍稀树种有银杏、楠木、水杉、红豆杉、红豆树等。草本植物常见的有属禾本科的白茅、铁钱草、芭茅、蓑草,莎草科的香附子、牛筋草等。
项目区位于西南紫色土区,水土流失以轻度水力侵蚀为主,土壤容许流失量为500t/km2·a。项目所在地位于嘉陵江及沱江中下游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本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功能一级区的保护区和保留区、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和重要湿地等重要的敏感区域。
1.2编制依据
1.2.1 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全国人大常委会,1991年6月29日通过;2010年12月25日修订,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86年6月25日公布,1998年8月29日第一次修订,2004年8月28日第二次修订,2019年8月26日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全国人大常委会,1989年12月26日;2014年4月24日修订,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4)《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四川省人大常委会,1993年12月15日通过,1997年10月17日修正,2012年9月12日修订)。
1.2.2 部委规章
(1)《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1995年5月30日水利部1995第5号令,根据2005年7月8日《水利部关于修改部分水利行政许可规章的决定》修改;2017年12月22日水利部令第49号第二次修改);
(2)《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办法》(水利部第12号令,2000年1月31日,水利部第46号令修改,2014年8月19日);
(3)《水利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水利部令第49号令,2017年12月22日);
(4)《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5年本》(国家发改委第9号令,2015年6月1日);
(5)《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19号,2004年9月15日)。
1.2.3 规范性文件
(1)《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的通知》(办水保[2013]188号);
(2)《关于严格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工作的通知》(水利部水保[2007]184号文,2007年5月21日);
(3)《关于印发<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要点>的通知》(水保监[2014]58号);
(4)《关于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意见》(水利部水保[2009]187号文);
(5)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水发[2009]15号);
(6)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发布《四川省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的通知(川水发[2011]26号);
(7)《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中有关技术问题暂行规定>的通知》(川水函[2014]1723号文);
(8)《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5〕58号文件进一步做好水土保持行政审批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15〕247号);
(9)《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
(10)《四川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川水函[2018]887号);
(11)《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
(12)《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文件编写和印制格式规定(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5号);
(13)《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
(14)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划分成果》的通知(川水函[2017]482号);
(15)《绵阳市水务局关于划分市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公告》;
(16)《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实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用监管“两单”制度的通知》(办水保[2020]157号);
(17)《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
1.2.4 技术规范与标准
(1)《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
(2)《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50434-2018);
(3)《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190-2007);
(4)《水土流失危险程度分级标准》(SL718-2015)
(5)《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SL277-2002)》;
(6)《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
(7)《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GB/T16453.1-6-2008);
(8)《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GB51018-2014);
(9)《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 准水土保持图》(SL73.6-2015);
(10)《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
(11)《水土保持监测设施通用技术条件》(SL342-2006);
(12)《防洪标准》(GB/T50201-2014);
(14)《水利水电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定》(DL/T5088-2005);
(15)《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
(16)《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14);
(17)《生产建设项目土壤流失量测算导则》(SL 773-2018)。
1.2.5 设计文件及资料
(1)业主提供的项目设计图纸;
(2)项目区水土流失、土壤侵蚀等其他相关资料。
1.3 方案水平年
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及相关规范、文件中的有关规定设计水平年为主体工程完工的当年或后一年,本项目于2017年11月开工建设,于2018年7月完工,水土保持工程实施进度安排基本与主体工程一致,至2019年底各项水保措施基本发挥效益,故本项目设计水平年采用主体完工的第二年,即2019年。
1.4 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即生产建设单位依法应承担水土流失防治义务的区域,包括项目永久征地、临时占地(含租赁土地)以及其他使用与管辖区域。本项目防治责任范围3.61hm2。
1.5 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根据水利部《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通知》(办水保〔2013〕188号)项目区所处地属于嘉陵江及沱江中下游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 50434-2018)规定,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南紫色土区一级标准。
防治目标值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渣土防护率92%,表土保护率(项目已完工,无表土可剥),林草植被恢复率97%,受总体规划和项目布置限制,本项目林草覆盖率减少16个百分点,修正为7%。
1.6 项目水土保持评价结论
主体工程对工程选选址进行了一定的论述,并且在选址中重视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工程选线满足强制性约束性规定,不存在敏感约束性限制因素。
同时,本项目场地地势相对平坦,地质条件相对良好,项目建设不涉及易引发严重水土流失的地区,项目建设范围内没有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中的水土保持监测站点、重点试验区,也无国家确定的水土保持长期定位观测站。
主体工程选址符合城镇用地规划,建设内容符合产业政策要求,选址不涉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及相关文件的强制约束性规定,不存在水土保持制约因素,从水土保持角度分析,工程建设是可行的。在采取本方案提出的水土保持措施后,能有效的控制本项目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风险和危害。
1.7 水土流失调查结果
在调查时段内,工程建设可能产生的土壤流失总量约为85.17t,其中背景流失量为48.28t,新增水土流失量为36.89t。
1.8 水土保持措施布设成果
本项目为点型开发建设项目,根据工程建设方案及布局将本项目防治责任范围划分为建构筑工程区,道路、附属设施及其他硬化工程区等2个一级水土流失防治分区。
(1)建构筑工程区
项目实施浆砌砖排水沟1300m,排水沟净空断面尺寸为0.40×0.50m,实施时段为建构筑物主体工程实施时段。
(2)道路、附属设施及其他硬化工程区
项目对于该区平整回填造成的土质边坡和裸露地表在施工末期进行撒播草籽,已撒播草籽约0.25hm2。
1.9 水土保持监测
(1)本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范围面积共计3.61hm2。
(2)水土保持监测内容包括:扰动土地情况、取土(石、料)弃土(石、渣)情况、水土流失情况、水土保持措施及存在的水土流失隐患及危害。
(3)监测时段从项目施工准备时间起至方案设计水平年结束,项目已于2018年8月完工,本项目监测的方法主要采用回顾监测,本工程不再布设监测点位,无需新增监测设备。
1.10 水土保持投资及效益分析结果
本项目水保工程总投资为35.42万元,其中工程措施18.85万元,植物措施0.05万元,独立费用11.82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4.70万元。水保工程总投资中主体已列18.90万元,方案新增投资16.52万元。
至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治理度达97%、土壤流失控制比1、渣土防护率94%、林草植被恢复率100%、林草覆盖率7%,各项指标均能达到方案确定的目标要求,具有良好的保土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1.11 结论
(一)结论
本项目属于新建建设类项目,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项目建设区未涉及国家及地方自然保护区、湿地、地质灾害易发区等区域,未涉及国家级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中的水土保持监测站点、重点试验区,项目建设的水土保持不存在绝对制约因素。本项目建设方案可行,水土流失防治标准采用一级标准,符合水土保持要求。
通过主体工程已实施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结合本水土保持方案提出水土保持要求,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收到较好的保水固土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可防治工程建设造成的人为水土流失,可有效控制因项目建设引发的新增水土流失,不会形成大的水土流失危害,对周边区域造成的影响不大。从水土保持角度分析,工程建设不存在绝对限制性影响因素,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二)建议
(1)建设单位及时进行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报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建议建设单位在以后的建设项目中,应在施工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在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批复后的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减少建设过程中造成的水土流失量。
(3)建议建设单位在工程运行过程中定期做好水土保持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保证各项措施长久发挥效益。
(4)建议建设单位后期加强场内水土保持措施巡查,保障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效益,后期植物长势较差的范围可进行补种。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基本情况
2.1.1地理位置
四川御咖牧业有限公司1000头种猪场项目位于绵阳市三台县老马镇(原光辉镇严坪村1队、黎阁村7队、11队),经纬度坐标为:N 31°17′22.00″,E105°2′46.11″,场地原为耕地、林地及其他土地,本项目将其人工整平,整体较为平坦。场地有村社道路相通,交通方便。
项目地理位置示意见下图。
图1-1 地理位置示意图
2.1.2工程特性
工程名称: 1000头种猪场项目
建设单位:四川御咖牧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绵阳市三台县老马镇(原光辉镇严坪村1队、黎阁村7队、11队)
所属流域:长江流域(涪江水系)
建设性质:新建建设类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3.61hm2,新建各类圈舍12954.7㎡、配套用房1356.2㎡、污水暂存池及污水处理区2729.3m2以及道路、沟渠等附属设施。
建设工期:本项目开工于2017年11月,已于2018年07月完工,总工期8个月。
工程投资:项目总投资为4000万元,其中土建工程投资约为2250万元,资金全部来源于建设单位自筹。
2.2项目组成及布置
本项目为建设类项目,项目组成简单,无地下室开挖。项目主要由建构筑物、道路及其他硬化场地、附属设施组成。
场地内建构筑物工程共计17040.2m2,包括新建各类圈舍12954.7m2,配套管理用房1356.2m2,污水处理工程2729.3 m2。
道路、绿化及其他硬化场地共计19088.65m2,包括道路10916.5m2、绿化2527m2、其他硬化场地5645.15m2。项目在场内土质边坡和裸露地表实施了撒播草籽绿化。
附属设施包括浆砌砖排水沟(1300m)和排污管道(8150m)等。
2.2.1平面布置
场地内建构筑物呈东西向条形布置,混凝土道路及人行便道布置用于连接各建构筑物。
2.2.2竖向设计
场地内原始地貌存在一定坡度,坡度约为8-10°,经场地平整后,基本平整无坡。
2.3施工组织
2.3.1 施工条件
项目施工条件包括交通、供电、供水、排水、通讯、消防、建筑材料等。
本项目建设有村社道路相通,施工材料、设备等可以运至现场,能节约运输费用,能够满足施工期间的交通运输要求。
项目所在地紧邻村社,水、电、气、通讯等基础设施已配套完善,所需水、电、气可直接从就近市政管网引入,移动和联通的网络信号已覆盖全部施工区,作为施工期的移动通信手段,能够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
本项目不单独设料场,施工所需砂、砾、石等拟全部就近向正规建材单位购买,使用汽车运至场地。施工材料供应产生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由供货商负责,将在购买协议中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由开采单位、供货商负责,并报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3.3施工布置
本项目不布设生活区,项目生产场地拟布设于场内,主要用于临时堆放材料。
本项目有村社道路相通,道路交通方便无需新建施工便道。
本项目不设取土场,砂石骨料采用外购。
无弃土场。
2.3.4 施工工艺
场平土石方挖填主要采用人工配合机械场平。
开挖采用机械开挖,用反铲挖土机在停机面一次开挖,采用5t自卸车运土,推土机施工,开挖土石方及时运至回填位置,不在场内堆存。为防止超挖和保持边坡坡度正确,机械开挖至接近设计坑底标高或过坡边界,预留200mm厚土层,用人工开挖和修坡。项目在平整中充分利用原有地形地貌,解决地形高差关系,尽量减少土石方开挖方量。
本项目建构筑物中的生产用房为钢结构厂房,钢结构施工工艺流程如下:施工放线→独立基础施工→基础内预埋螺栓→钢结构门式钢架吊装→钢梁安装箭头屋架、屋面板安装→墙面板安装箭头钢结构涂装。
配套管理用房主要为砖混结构,砖混结构施工工艺流程如下:基础开挖→地基处理→垫层、基础施工→构造柱施工→砖砌体→屋盖板施工→装饰装修。
(4)地表硬地工程
地表硬化在施工前先压实地基,依次填筑宕渣、碎石垫层,最后铺设混凝土面层。施工工序包括定位→土方开挖(回填)基层平整→压路机碾压→水泥稳定砂石基层施工→混凝土面层分块施工→混凝土面层切割缝、缝隙填料→检查验收。
2.4工程占地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共计36128.85 m2,由建构筑物、道路及其他硬化场地、附属设施组成。其中建构筑物工程共计17040.2m2,包括新建各类圈舍12954.7m2,配套管理用房1356.2m2,污水处理工程2729.3 m2。道路及其他硬化场地共计19088.65m2,包括道路10916.5m2、其他硬化场地8172.15m2。附属设施包括排水沟、排污管排污管等。
本工程占地面积共计3.61hm2,其中建构筑物工程占地1.70hm2,道路、附属设施及其他硬化工程区占地1.91hm2,全部为临时占地。占地类型为林地、耕地、其他土地。详见下表:
表1-3 工程占地类型及面积统计表
行政区划 | 防治分区 | 占地属性 | 单位 | 占地类型 | |||
小计 | 耕地 | 林地 | 其他土地 | ||||
三台县 | 建构筑物工程区 | 临时占地 | hm2 | 1.70 | 0.71 | 0.60 | 0.39 |
道路、附属设施及其他硬化工程区 | hm2 | 1.91 | 0.86 | 0.48 | 0.57 | ||
合计 | 3.61 | 1.57 | 1.07 | 0.96 |
2.5土石方平衡分析
本工程属于建设类项目,土石方主要产生在建设期,工程建设过程中土石方主要来源于建构筑物基础开挖回填、道路开挖回填以及场地平整等。本项目土石方数据主要来源于建设单位施工期统计工程量及方案复核:本项目土石方开挖总量约2.11万m³,土石方回填总量2.11万m³,挖填平衡,工程无弃方。
2.6 拆迁安置与专项设施改(迁)建
2.7施工进度
本项目于2017年11月开工,于2018年07月完工,总工期8个月。
2.8 自然概况
2.8.1地形地貌
工程主要为丘陵地貌,邻近涪江。工程沿线通过地段主要为丘陵与沟谷相间的地貌形态,其微丘陵地貌包括浅丘斜坡、斜坡台地及丘间洼地等,河谷地貌主要为Ⅰ级阶地。工程沿线地面高程为460.78~332.90m,相对高差127.88m。
2.8.2地质
工程区位于新华夏系第三沉降带四川盆地中部川中褶带之绵阳帚状旋扭构造带内,该构造带由多条向斜和背斜组成,以绵阳为中心呈帚状分布。
工程区位于绵阳帚状旋扭构造带之牛家—金家场向斜北东翼,工程区及其邻近无大的发震断裂构造分布,区内新构造运动主要以升为主,升降兼互,其地震效应主要为外围中、强地震波及影响。
根据地区调查,项目区域历史上无破坏性地震发生,属基本稳定区。场地地势开阔,平坦,可不考虑边坡影响。场地无影响场地稳定的不良地质作用分布。
项目区场地类别为II类,场地地基土类型为中软土-中硬土,地段类别为可进行工程建设的一般场地。
已建场地内较为平坦,由踏勘、工程地质调查以及搜集到的地质资料表明:场地内未发现如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沉降、地裂缝、活动断裂等不良地质作用及影响工程建设的河道、沟浜、池塘、墓穴、防空洞、孤石及溶洞等地下埋藏物。
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 18306-2015)表C23,本场地所在地区抗震设防烈度为Ⅵ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 0.05g。
2.8.3气象
工程区属亚热带季风气候,据三台县气象站历年观测资料,区内多年平均降水量882.2mm,多年平均气温16.7℃,极端最高37.7℃,极端最低-6.8℃,多年平均相对湿度79%,历年最小相对湿度9%,多年平均蒸发量1127.0mm(500px口径蒸发皿观测值),多年平均风速1.2m/s,历年最大风速21.0m/s、相应风向NE。多年平均日照数1368.5h,年无霜期275d,≥10°积温5320℃。降水在年内和年际变化大,最大年降水量1523.5mm,最小年降水量590.8mm,最大年降水量为最小年降水量的2.54倍。全年降水集中在夏秋两季,其中6~9月降水量占全年降水量的72.4%。而冬春季节雨量稀少,11月至次年4月6个月的雨量仅占全年降水量的12.6%,12~3月雨量尤少,仅占全年的5.3%。
2.8.4水文
涪江属嘉陵江右岸地的一级支流,发源于岷山东麓三舍驿的红星崖。自西北向东南流经平武、江油、绵阳、三台、射洪、绵阳、潼南至合川汇入嘉陵江。干流全长675km,流域面积36272km2,形状呈西北~东南向的狭长型,河口多年平均流量588m³/s,多年平均径流量为185.57亿m³。
2.8.5土壤
项目区内大部分地方为黄壤,系侏罗纪、白垩纪紫色砂岩、泥岩风化而成。该土壤内富含钾、磷、钙、镁、铁、锰等元素,土质风化度低,土壤发育浅,肥力高,是分布面积最广的土壤之一。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区土层厚度多分布在20-1500px之间,土壤表层多表现为为浅黑色。
工程区地表土壤类型以黄壤土为主,覆土厚度较薄。
2.8.6植被
项目区属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区,目前工程建设区植被类型较为简单,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区植被境内植物主要有常绿针叶树马尾松,落叶阔叶树麻栎、桤木、泡桐、杨、刺槐等,珍稀树种有银杏、楠木、水杉、红豆杉、红豆树等。草本植物常见的有属禾本科的白茅、铁钱草、芭茅、蓑草,莎草科的香附子、牛筋草等。工程区主要以马桑、狗牙根等树、草种为主。
2.8.7其他
本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功能一级区的保护区和保留区、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和重要湿地等重要的敏感区域。
3项目水土保持评价
3.1 主体工程选址(线)水土保持评价
3.1.1 主体工程选址与当地规划的符合性分析
项目选址符合绵阳市三台县整体规划。
3.1.2 主体工程与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建设单位已对本项目进行了备案,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当前产业政策。
3.1.3 主体工程选址制约性因素分析评价
本项目选址地势相对平坦,地质条件总体较好,项目建设不涉及易引发严重水土流失的地区,项目建设范围内没有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中的水土保持监测站点、重点试验区,也无国家确定的水土保持长期定位观测站。各项工程土石方施工时序安排基本合理;工程所需的建筑材料等全部向当地合法经营料场购买并明确其水土保持责任。
经本方案复核,主体工程选址不涉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的强制约束性规定,不存在水土保持制约因素,从水土保持角度分析,工程建设是可行的。在采取本方案提出的水土保持措施后,能有效的控制本项目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风险和危害。
本项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12月修订)中的相关规定执行;同时根据《关于严格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工作的通知》(水保[2007]184号文)、《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相关规定,对本方案的审查审批条件进行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分析及评价,详见下表。
表3-1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符合性分析
序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条文 | 本项目的情况 | 相符性分析 |
1 | 生产建设项目选址、选址应当避让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预防保护区;无法避让的,应当提高防治标准,优化施工工艺,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损坏范围,有效控制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 无法避让嘉陵江及沱江中下游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 提高防治 标准 |
2 | 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按照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措施。没有能力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应当委托具备相应技术条件的机构编制。 | 建设单位委托我公司开展本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 符合要求 |
3 | 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其生产建设活动中排弃的砂、石、土、矸石、尾矿、废渣等应当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确需废弃的,应当堆放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并采取措施保证不产生新的危害。 | 不涉及 | 符合要求 |
4 | 在干旱缺水地区从事生产建设活动,应当采取防止风力侵蚀措施,设置降水蓄渗设施,充分利用降水资源。 | 本项目不在干旱缺水地区 | 符合要求 |
5 | 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生产建设项目或者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活动,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地貌植被,不能恢复原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应当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专项用于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专项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 建设单位将依法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 符合要求 |
表3-2 主体工程与《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选址符合性分析表
项目 | 约束性规定 | 本工程执行情况 | 规定符合性 | |
1 | 工程选址 | 1.主体工程选址(线)应避让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 2.主体工程选址(线)应避让河流两岸、湖泊和水库周边的植物保护带; 3.主体工程选址(线)应避让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中的水土保持监测站点、重点试验区及国家确定的水土保持长期定位观测点; 4.城镇新区的建设项目应提高植被建设标准,注重景观效果,配套建设灌溉、排水和雨水利用设施。 | 1.在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提高防治标准; 2.项目区不在河流两岸、湖泊和水库周边的植物保护带; 3.项目区占地范围内没有监测站、重点试验区和观测站; 4.本项目不涉及。 | 工程选址满足约束性规定 要求。 |
2 | 西南紫色土区建设项目规定 | 1.弃土(石、渣)场应注重防洪排水、拦挡措施; 2.江河上游水源涵养区应采取水源涵养措施。 | 1.本项目不设置弃(石、渣)场; 2.本项目不涉及江河上游水源涵养区。 | 符合 |
从表中的分析可以看出,主体工程对工程选选址进行了一定的论述,并且在选址中重视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工程选线满足强制性约束性规定,不存在敏感约束性限制因素。
同时,本项目场地地势相对平坦,地质条件相对良好,项目建设不涉及易引发严重水土流失的地区,项目建设范围内没有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中的水土保持监测站点、重点试验区,也无国家确定的水土保持长期定位观测站。
综上所述,经本方案复核,主体工程选址符合城镇用地规划,建设内容符合产业政策要求,选址不涉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及相关文件的强制约束性规定,不存在水土保持制约因素,从水土保持角度分析,工程建设是可行的。在采取本方案提出的水土保持措施后,能有效的控制本项目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风险和危害。
3.2建设方案与布局水土保持评价
3.2.1 建设方案评价
本项目场地平坦无高挖深填段,工程永久占地区域布设了完善的排水沟、污水管管网系统,符合水土保持要求。
3.3.2 工程占地分析评价
(1)占地是否符合行业规定
项目占地符合区域土地利用规划总体要求,未超出相关规定的用地指标。因此,项目占地是合理可行的。
(2)工程占地面积复核
主体工程建设区永久占地面积为3.61hm2,施工过程中的临时施工场地布设在主体工程永久占地内,尽可能少占用地。
(3)工程占地分析与评价
根据“占地面积复核”, 本工程占地面积为3.61hm2。工程临时施工场地布设在主体工程占地内,满足施工需求,减少了施工扰动,符合相关要求。
3.2.3 土石方平衡分析评价
本项目土石方开挖总量约2.11万m³,土石方回填总量2.11万m³,挖填平衡,工程无弃方。
主体工程土石方挖方量较小,回填土都利用本项目开挖土石方,无弃方,基本符合水土保持要求。
3.2.4 取土(石、料)场设置分析评价
本项目无取土(石、料)场,施工过程中全部通过购买获得,并将在外购合同中明确水土流失责任由供货商及开采方负责,满足水土保持要求。
3.2.5 弃土(石、渣)场设置分析评价
本项目无弃土场。
3.2.6施工方法与工艺评价
1、施工组织评价
本项目施工场地基本布设于红线范围内,施工组织基本满足水土保持要求。
2、施工工艺评价
本项目施工一般采用机械为主、人工为辅等施工方法,容易诱发水土流失的环节包括土石方开挖、土石方回填等,施工工艺满足要求。
3.2.7 主体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评价
根据主体设计资料及同类项目施工经验分析,主体工程设计中与水土保持有关的工程主要有:排水沟、地面硬化等。这些措施一定程度上能够起到保水固土、防治水土流失的目的。
3.3主体工程中水土保持措施界定
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中水土保持措施界定,主导功能、责任区分、试验排除三原则,参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要点》(水保监[2014]58号)“水土保持措施界定参考意见”,将本项目水土保持措施界定如下:
(1)不界定为水土保持工程措施
项目建构筑物修建、道路及场区地面硬化等主要以主体工程设计功能为主、同时兼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工程,不纳入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
(2)界定为水土保持工程措施:
主体设计在厂区内布设浆砌砖排水沟、土质边坡、裸露地表撒播草籽等,有较好的水土保持作用,纳入水土保持措施防治体系。根据主体设计资料,共计浆砌砖排水沟1300m,断面尺寸为0.40×0.50m;部分土质边坡撒播草籽0.25hm2。
本项目主体工程设计中界定为水土保持措施的工程量及投资详见表3-3。
表3-3 主体设计中已有的水土保持措施工程量及投资汇总表
项目区 | 措施类型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投资(万元) |
建构筑工程区 | 工程措施 | 浆砌砖排水沟 | m | 1300 | 18.85 |
道路、附属设施及其他硬化工程区 | 植物措施 | 撒播草籽 | hm2 | 0.25 | 0.05 |
合计 | 18.9 |
4水土流失分析与调查
4.1 水土流失现状
根据绵阳水保普查成果(各县市区水土流失数据,2013.5.28),三台县水力侵蚀流失面积1150.39km2。其中轻度流失面积为419.07km2,中度流失面积为281.17km2,强烈流失面积为228.30km2,极强烈流失面积为171.96km2,剧烈流失面积为49.89km2。
工程区水土流失类型主要为水力侵蚀。根据地方水保部门提供的水土保持规划报告和土壤侵蚀分布图,结合项目区1:1万地形图分析,并经现场踏勘调查项目区土地利用类型、面积、地形坡度和植被覆盖率等,同时结合项目区地貌、土壤和气候特征,参照《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190—2007)推求各工程单元不同土地利用类型下的侵蚀强度,然后参考当地相关水保资料,结合《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中有关技术问题暂行规定>的函》(川水函[2014]1723号)最终确定项目区各个工程单元各种土地利用类型下的土壤侵蚀模数背景值。原状地为旱平地,项目平均土壤侵蚀模数背景值为1180t/km2·a,项目区以轻度侵蚀为主。
4.2水土流失影响因素分析
水土流失影响因素主要为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自然因素主要为气候、地质地貌、土壤与地貌组成、植被、水文等,人为因素主要为土地利用方式、生产建设活动等。本工程建设主要为土石方挖填施工对地表破坏造成水土流失。
4.2.1 扰动地表、损毁植被面积调查
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不同程度、不同形式地扰动原地形地貌,损坏了原地表土体结构和地面林草植被。根据查阅主体工程设计资料及总体布置,结合现场踏勘分析,项目建设过程中将扰动原地表面积为3.61hm2。
4.2.2 弃土(石、渣)量调查
本项目土石方开挖总量约2.11万m³,土石方回填总量2.11万m³,项目挖填平衡,无弃方。
4.3 水土流失量调查
4.3.1 调查单元
根据本项目占地类型及工程布局、工程组成、施工扰动特点、水土流失影响程度及地貌特征划分水土流失调查单元。因此,水土流失调查单元包括建构筑物工程区,道路、附属设施及其他硬化工程区等2个单元,共计2个调查单元。
4.3.2 调查时段
本项目为新建建设类项目,根据对工程建设方案与水土流失影响因素的相关性分析,水土流失调查时段包括施工期、自然恢复期,由于项目施工准备期较短,本方案将施工准备期同施工期一并考虑。
(1)施工期(含施工准备期)
本项目基建土石方施工裸露时间较短,施工期按1年调查。
(2)自然恢复期
自然恢复期为施工扰动结束后,不采取水土保持措施的情况下,土壤侵蚀强度自然恢复到扰动前所需时间。土壤侵蚀强度所需要的时间,应根据当地自然条件确定,本项目区属于湿润区,自然恢复期取2年。
表4-1 水土流失调查单元及时段划分表
序号 | 调查单元 | 施工期 | 自然恢复期 | ||
时间(年) | 面积(hm2) | 时间(年) | 面积(hm2) | ||
1 | 建构筑工程区 | 1 | 1.70 | / | / |
2 | 道路、附属设施及其他硬化工程区 | 1 | 1.91 | 2 | 0.25 |
合计 | 3.61 | 0.25 |
4.3.3 调查方法
(1)调查方法
根据调查内容的特点和工程占地范围,调查方法采用资料收集和野外调查相结合的方法。现分述如下:
1)收集、分析资料。收集内容包括:主体工程施工工艺及施工布置、项目区地形图、所在区土地利用状况、社会经济情况、水土流失现状、气象水文资料及邻近地区类似工程的水土流失资料等,通过合理的取舍,选择有效数据进行室内分析。
2)野外调查。利用实测地形图,以项目区为调查对象,参照典型地物把水土流失情况勾绘到地形图,同时在野外进行相关的文字记录,如侵蚀类型、地貌特征、植被覆盖度、典型流失现象等。在此基础上,选择典型地段进行典型调查。
3)调查内容和方法
了解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影响因素;项目区现状调查了解开挖裸露面及土方水土流失类型和形式;采用实地巡查和全面调查的方法,结合各施工区水土流失痕迹估算施工期间各防治分区的土壤侵蚀模数。
4.3.5 调查结果
根据调查时段、土壤侵蚀数、水土流失面积等,对施工期间临时设施工程区及永久占地区产生的水土流失量经查阅相关资料、及咨询建设单位,水土流失调查结果见表4-2。
表4-2 水土流失调查结果汇总表
分区 | 调查时段 | 土壤侵蚀背景值 | 扰动后的流失量 | 侵蚀面积 | 侵蚀时间 | 背景流失量 | 调查流失量 | 新增流失量 |
t/km2•a | t/km2•a | hm2 | a | t | t | t | ||
建构筑物工程区 | 施工期 | 1224 | 2200 | 1.70 | 1.00 | 20.81 | 37.40 | 16.59 |
道路、附属设施及其他硬化工程区 | 施工期 | 1140 | 2200 | 1.91 | 1.00 | 21.77 | 42.02 | 20.25 |
自然恢复期(第一年) | 1140 | 1800 | 0.25 | 1 | 2.85 | 4.50 | 1.65 | |
自然恢复期(第二年) | 1140 | 500 | 0.25 | 1 | 2.85 | 1.25 | -1.60 | |
合计 | 施工期 | 3.61 | 42.58 | 79.42 | 36.84 | |||
自然恢复期 | 0.25 | 5.70 | 5.75 | 0.05 | ||||
总计 | 48.28 | 85.17 | 36.89 |
由表4-3可以看出,在调查时段内,工程建设可能产生的土壤流失总量约为85.17t,其中背景流失量为48.28t,新增水土流失量为36.89t。
4.4 水土流失危害分析
据上述水土流失调查分析,本项目建设如不采取有效的水土保持措施,将在一定程度上加剧项目区建设期的水土流失,对项目区的生态环境等造成不良影响,影响项目的正常运行。具体表现在:
(1)破坏植被,加速了土壤侵蚀
建构筑物、场区等的开挖占压,破坏了地表植被和结皮,形成裸露面,降低了地表固土能力,若不及时采取措施,在暴雨作用下,极易发生水土流失。
(2)影响区域生态环境和自然景观
项目建设施工与运行维护破坏原有地形地貌和植被,如不及时治理,将加速区域生态环境的脆弱性,破坏局部小区域生态平衡,对区域生态环境和自然景观造成一定影响,影响当地经济发展。
5 水土保持措施
5.1 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50434-2018)及水利部《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通知》(办水保〔2013〕188号),项目区所处地属于嘉陵江及沱江中下游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故执行西南紫色土区一级防治标准。经修正后防治目标值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渣土防护率92%,表土保护率本项目取消(因项目已经开工,场坪基本结束,未进行表土剥离),林草植被恢复率97%,受总体规划和项目布置限制,本项目林草覆盖率减少16个百分点,修正为7%。
5.2 防治区划分
依据主体工程布局、施工扰动特点、建设时序、地貌特征、自然属性、水土流失影响进行分区。分区的划定遵循以下原则:
①各区之间应具有显著差异性;
②同一区内造成水土流失的主导因子和防治措施应相近或相似;
③根据项目的繁简程度和项目区自然情况,防治区可划分为一级或多级;
④一级区应具有控制性、整体性、全局性,线性工程应按土壤侵蚀类型、地形地貌、气候类型等因素划分一级区,二级区及其以下分区应结合工程布局、项目组成、占地性质和扰动特点进行逐级分区;
⑤各级分区应层次分明,具有关联性和系统性。
本项目为点型开发建设项目,根据工程建设方案及布局将本项目防治责任范围划分为建构筑工程区,道路、附属设施及其他硬化工程区等2个一级水土流失防治分区。
防治区划分见表5-1。
表5-1 防治区划分表
工程分区 | 防治责任范围 | 防治对象 | |
1000头种猪场项目 | 建构筑工程区 | 1.70 | 基础挖填土石方 |
道路、附属设施及其他硬化工程区 | 1.91 | 道路基础挖填土石方及附属设施挖填土石方 | |
合计 |
| 3.61 |
|
5.3 措施总体布局
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是以主体工程设计图为主要依据,针对主体工程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措施进行了认真分析与评价。本着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结合,永久措施与临时措施结合,点、线、面相结合的原则,处理好局部与全局,单项与总体,近期与远期的关系,将主体工程中已有的和水保专项措施融为一体,形成一套科学、完整、严密的水土保持措施体系。防治措施体系详见表5-2。
表5-2 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总体布局表
防治分区 | 措施类型 | 位 置 | 备注 | 实施时段 | |
建构筑工程区 | 工程措施 | 浆砌砖排水沟 | 建构筑物周边 | 已实施 | 建构筑物主体工程实施时段 |
道路、附属设施及其他硬化工程区 | 植物措施 | 撒播草籽 | 土质边坡、裸露地表 | 已实施 | 施工末期 |
5.4分区防治措施布设
5.4.1建构筑物工程区
主体实施了浆砌砖排水沟,满足工程运行期间水保要求。
(1)工程措施
浆砌砖排水沟:项目实施浆砌砖排水沟1300m,排水沟净空断面尺寸为0.40×0.50m,采用浆砌砖结构,实施时段为建构筑物主体工程实施时段。
表5-3 建构筑工程区水土保持措施及工程量
项目组成 | 措施类型 | 措施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建构筑工程区 | 工程措施 | 浆砌砖排水沟 | m | 1300 | 已实施 |
5.4.2道路、附属设施及其他硬化工程区
主体工程对场内土质边坡和裸露地表撒播草籽,基本满足工程运行期间水保要求。
(1)植物措施
对于该区平整回填造成的土质边坡和裸露地表在施工末期进行撒播草籽,已撒播草籽约0.25hm2。
表5-4 道路、附属设施及其他硬化工程区水土保持措施及工程量
项目组成 | 措施类型 | 措施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道路、附属设施及其他硬化工程区 | 植物措施 | 撒播草籽 | hm2 | 0.25 | 已实施 |
5.4.4 防治措施工程量汇总
根据建设项目特点,在主体工已实施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植物措施水土保持措施工程量统计见表5-5。
表5-5 水土保持措施工程量统计表
项目组成 | 措施类型 | 措施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建构筑工程区 | 工程措施 | 浆砌砖排水沟 | m | 1300 | 已实施 |
道路、附属设施及其他硬化工程区 | 植物措施 | 撒播草籽 | hm2 | 0.25 | 已实施 |
6水土保持监测
本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由建设单位负责自主监测,根据《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SL277-2002)的规定,本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内容主要围绕6项防治目标进行,具体监测内容详见下图。
水土保持监测内容包括:工程已于2018年7月完工,水土保持监测采用回顾监测。通过监测,应能对项目区的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变化有初步的了解,包括地形、地貌和水系的变化情况,建设项目占地和扰动地表面积,挖填方数量及面积,项目区林草覆盖度等。
本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范围面积共计3.61hm2。
监测时段从项目开工时间起至方案设计水平年结束,本项目已于2018年7月完工,水土保持监测采用回顾监测。
本项目监测的基本方法包括资料收集分析、实地量测和地面巡查等。
重点监测对象为主体工程区水土保持措施以及被扰动部分能够恢复植被区域的植被恢复范围。
工程已于2018年7月完工,监测采用回顾监测,本工程不再布设监测点位,无需新增监测设备。
7 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7.1 投资估算
7.1.1 编制原则及依据
7.1.1.1 编制原则
四川御咖牧业有限公司1000头种猪场项目水土保持工程作为工程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保证工程投资的合理性,本方案的主要估算依据与主体工程一致。
7.1.1.2 编制依据
(1)《四川省水利水电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川水发[2015]09号);
(2)《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定额》;
(3)《工程造价信息》;
(4)四川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增值税后<四川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调整办法》(试行)的通知(川水办〔2016〕109号);
(5)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水利厅、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关于印发《四川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川财综[2014]6号);
(6)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制定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川发改价[2017]347号;
(7)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2007]发改价格670号文发布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8)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增值税税率调整后<四川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相应调整办法》的通知,2019.5.15。
7.1.1.3编制方法
(一)基础单价编制
(1)人工估算单价:工程措施、监测措施、临时工程采用中级工8.52元/工时,植物措施采用初级工5.87元/工时。
(2)主要材料估算价格包括材料原价、运杂费、材料采购及保管费等费用组成,计算公式为:材料预算价格=(材料原价+运杂费)×(1+采购及保管费费率)。
运杂费:运输距离从供货点算至工地仓库,运输费按0.8元/t.km计算,上下车费按5.5元/t计算;
材料采购及保管费:按材料运到工地仓库价格(不包括运输保险费)的2.8%计算,自采材料不计材料采购及保管费。
(3)施工用水、电:工程建设用水水费按3.0元/t计,工程建设用电电费按1.5元/kwh计。
(4)施工机械台时费:按照水利部《水土保持工程概算定额》进行编制。
7.1.1.4费用组成
一、费用构成及计算方法
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临时措施单价由直接工程费、间接费、企业利润、材料价差、税金、扩大费组成,费用构成及计算方法详见表7-1。
表7-1 工程措施、临时措施、植物措施单价费用构成及计算方法
序号 | 费用项目 | 计算方法 |
一 | 直接工程费 | 直接费+其它直接费 |
1 | 直接费 | 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 |
(1) | 人工费 | 定额劳动量(工时)×人工预算单价(元/工时) |
(2) | 材料费 | 定额材料用量(不含苗木、草及种子费)×材料预算单价 |
(3) | 机械使用费 | 定额机械使用量(台时)×施工机械台时费 |
2 | 其它直接费 | 直接费×其它直接费费率 |
二 | 间接费 | 直接工程费×间接费率 |
三 | 企业利润 | (直接工程费+间接费)×企业利润率 |
四 | 材料价差 | 消耗量×超过部分价 |
五 | 税金 | (直接工程费+间接费+企业利润+材料价差)×费率 |
六 | 扩大费 | (直接工程费+间接费+企业利润+材料价差+税金)×扩大费费率 |
七 | 措施单价 | 直接工程费+间接费+企业利润+材料价差+税金+扩大费 |
二、取费标准
工程措施单价由直接工程费、间接费、企业利润和税金组成,其中直接工程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其他直接费组成。
①其他直接费:直接费与其他直接费费率之和的乘积,工程措施其它直接费费率为5.8%。
②间接费:直接工程费与间接费率的乘积,工程措施间接费费率为5%。
③企业利润:直接工程费与间接费之和与企业利润率的乘积,本方案工程措施的企业利润率取7.0%。
④税金:本方案取9%。
工程措施单价=直接工程费+间接费+企业利润+材料价差+税金
(2)监测措施土建部分单价取费标准与工程措施基本相同
植物单价由直接工程费、间接费、企业利润和税金组成。中直接工程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其他直接费组成。
①其他直接费:直接费与其他直接费费率之和的乘积,本方案取4.65%。
②间接费:直接工程费与间接费率的乘积,本方案取5.0%。
③企业利润:直接工程费与间接费之和与企业利润率的乘积,本方案植物措施的企业利润率取7.0%。
④税金:本方案取增值税税金9%。
植物措施单价=直接工程费+间接费+企业利润+材料价差+税金
三、费用组成
(1)工程措施
工程措施估算按设计工程量乘以工程单价进行编制。
(2)植物措施
植物措施费由苗木、草、种子等材料费及种植费组成。
①植物措施材料费由苗木、草、种子的估算价格乘以数量进行编制。
②栽(种)植费按《水土保持工程概算定额》进行编制。
(3)监测措施
土建设施及设备按设计工程量或设备清单乘以工程(设备)单价进行编制。安装费按设备费的5%计算。建设期观测运行费,包括系统运行材料费、维护检修费和常规观测费,可在具体监测范围、监测内容、方法及监测时段的基础上分项计算,或按主体土建投资合计为基数。
(4)施工临时工程
施工临时措施包括临时措施和其他临时措施。
①临时防护工程:指施工期为防止水土流失采取的临时防护措施,按设计方案的工程量乘以单价编制。
本项目已完工,独立费用仅计列科研勘测设计费、竣工验收技术评估费、经济技术咨询费。
①科研勘测设计费参照《四川省水利水电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川水发[2015]09号),结合实际调整。
②竣工验收技术评估费:参照《四川省水利水电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川水发[2015]09号),结合实际调整。
③经济技术咨询费
参照《四川省水利水电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川水发[2015]09号),并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计列。
(5)预备费:本工程已完工,不计列预备费。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制定《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 347号);对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按照征占土地面积一次性征收,每m2按 1.3元计算。本项目依法应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的计征面积为36128.85m2,故本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为4.7万元。
7.1.1.5 投资估算成果
本项目水保工程总投资为35.42万元,其中工程措施18.85万元,植物措施0.05万元,独立费用11.82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4.70万元。水保工程总投资中主体已列18.90万元,方案新增投资16.52万元。
表7-2 投资估算总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方案新增 | 主体已有 | 合计 | |||
建安工程费 | 植物措施费 | 独立费用 | 小计 | ||||
| 第一部分 工程措施 | 18.85 | 18.85 | ||||
| 第二部分 植物措施 | 0.05 | 0.05 | ||||
| 第三部分 施工临时工程 |
|
| ||||
| 第四部分 独立费用 |
|
| 11.82 | 11.82 | 11.82 | |
Ⅰ | 第一至四部分合计 | 11.82 | 11.82 | 18.9 | 30.72 | ||
Ⅱ | 基本预备费 |
|
|
| |||
Ⅲ | 价差预备费 |
|
|
| |||
Ⅳ | 水土保持补偿费 |
|
| 4.7 | 4.7 | ||
Ⅴ | 工程投资合计 |
|
|
| |||
| 静态总投资(Ⅰ+Ⅱ+Ⅳ) | 11.82 | 16.52 | 18.9 | 35.42 | ||
| 总投资(Ⅰ+Ⅱ+Ⅲ+Ⅳ) | 11.82 | 16.52 | 18.9 | 35.42 |
表7-3 分区措施投资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投资(万元) | 备注 |
一 | 建构筑物工程区 | 18.85 | ||||
1 | 工程措施 | 18.85 | ||||
1.1 | 浆砌砖排水沟 | m | 1300 | 145.00 | 18.85 | 已实施 |
二 | 道路、附属设施及其他硬化工程区 | |||||
1 | 植物措施 | 0.05 | ||||
1.1 | 撒播草籽 | hm2 | 0.25 | 1980 | 0.05 | 已实施 |
表7-4 独立费用投资表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计(万元) |
第五部分 独立费用 | 11.82 | ||||
一 | 科研勘测设计费 | 元 | 5.82 | ||
二 | 竣工验收技术评估费 | 元 | 5.50 | ||
三 | 经济技术咨询费 | 元 | 0.50 |
表7-5 水土保持补偿费计算成果表
工程或费用名称 | 占地面积 | 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元) | 备注 |
水土保持补偿费 | 36128.85 | ㎡ | 1.3 | 46968 | 收费标准1.3元/m2计征 |
7.2 效益分析
水土保持效益分析应本着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着重分析方案实施后在控制人为水土流失所产生的保土保水、改善生态环境、保障项目工程运行安全方面的效益和作用。本方案着重分析工程建设区在实施水土保持治理措施后所产生的效益,效益分析中以减轻和控制水土流失为主,其次才考虑其他方面的效益。
水土保持效益指标包括水土流失治理度、土壤流失控制比、渣土防护率、表土保护率、林草植被恢复率和林草覆盖率等。
表7-6 达标情况表
序号 | 指标名称 | 防治目标 | 方案实现目标 | 达标情况 |
1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97 | 97 | 达标 |
2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1 | 1 | 达标 |
3 | 渣土防护率(%) | 92 | 94 | 达标 |
4 | 表土保护率(%) | / | / | / |
5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97 | 100 | 达标 |
6 | 林草覆盖率(%) | 7 | 7 | 达标 |
由上表可以看出,水土流失总治理度、土壤流失控制比、渣土防护率、林草植被恢复率、林草覆盖率等均能达到目标要求,具有良好的保土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8 水土保持管理
8.1 组织管理
8.1.1 组织机构
水土保持方案报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协调本方案与主体工程的关系,保证各项水土保持设施及时设计、实施、投入使用,防治水土流失。建设单位须成立水土保持管理机构,负责水土保持方案的委托编制,报批和方案的实施工作。并协调好水土保持方案与主体工程的关系,确保水土保持工程的正常开展和顺利进行,最大限度减少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和生态环境的破坏。
8.1.2 管理措施
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建设单位主要应采取以下管理措施:
(1)水土保持措施是开发建设项目的重要内容,建设单位要把水土保持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真正做到责任、措施和投入“三到位”,认真组织方案的实施和管理,定期检查,接受社会监督。
(2)加强水土保持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施工承包商和各级管理人员的水土保持意识。
(3)制定详细的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加强计划管理。
(4)成立专业的技术监督队伍,确保水土保持工程质量,并使其发挥出最大作用。
8.1.3 明确施工责任
本项目已完工,施工责任主体为建设单位,完工后期设施维护由建设单位自行负责。
8.2 后续设计
本项目已完工,无后续设计。
8.3水土保持监理
本项目主体工程现已完工,水土保持监测内容主要为绿化范围植物生长情况及排水设施运行情况,后期监测以建设单位自行监测为主,监测方案为实地调查和巡查法,无需增加水土保持监测仪器设备等,水土保持竣工验收时需提交水土保持监测报告、临时点位和影像资料。
8.4 水土保持施工
本项目已完工,本方案不再提出施工要求。
8.5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对于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开发建设项目须进行水土保持设施的竣工验收,本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的主要内容为:检查水土保持设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施工质量、投资使用和管理维护责任落实情况,评价防治水土流失效果,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等。
水土保持验收合格手续作为开发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之一。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主体工程不得投入运行,直至验收合格。
项目现状图(一)
项目现状图(二)
项目现状图(三)
项目现状图(四)
项目现状图(五)